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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189183K/202012-00119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0-12-20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0 13:10 来源:旌德县孙村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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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重洪涝灾害影响,部分群众生产生活遭遇困难。为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63号)、《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学前至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动作为,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 

各地、各校要主动作为,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班会、家长会、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要切实做好资助热线电话接听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热线电话受理工作,确保热线畅通,耐心解答政策咨询,妥善处理问题投诉。

受疫情和灾情影响,今年我省部分学校新生开学报到时间较晚,省级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截止时间将从原定的9月18日延长至10月18日。各地、各校也应同步顺延本地、本校学生资助热线开通截止时间。新生入学结束日期迟于10月18日的学校,其热线电话开通时段应延长至新生入学结束后。

二、多措并举,提前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对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摸排,提前掌握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沟通、资助工作,做到“不漏一人”。

各地、各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要求,组织做好新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建立以技术手段为基础、综合评议为保障的“双回路”认定工作机制。各市和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大力推进智慧资助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主动识别、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强化组织,切实做好入学“绿色通道”

开学期间,各校要通过开设“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简化报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新生快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

对符合国家和省减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

四、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各地、各校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落实特殊困难学生兜底救助机制和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对于受疫情或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切实落实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等相关资助政策,帮助学生和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对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实施紧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学习,引导学生以理性的态度正确面对困难,帮助学生树立信心和勇气。

新学年各项奖助评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各奖助项目的评审工作,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切实加强资助工作监管、全面做好资助信息系统应用、深入推进资助育人等各项工作。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新学年奖助材料报送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和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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