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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02-00056 组配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2-05 发布日期: 2024-02-05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05 16:50 来源:旌德县城管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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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因建设或其他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必须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若资料完整、合法,现场查勘确实有必要占用、迁移,且不对城市规划、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经审批后,同意申请。

园林绿化工程(含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必须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加审查及验收。若资料完整、合法,方案绿化布局合理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工程验收现场查勘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审批后,同意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必要)

2.项目施工方案(必要,需自规局批准同意)

3.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申请需准备以下材料:

1.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申请表(必要)

2.项目施工方案(必要,需自规局批准同意)

3.迁移、砍伐树木品种、数量统计清单(必要)

4.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三)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需准备以下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必要)

2.设计方案(必要,需自规局批准同意)

3.绿化施工图(必要)

4.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四)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需准备以下材料:

1.绿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必要)

2.设计方案(必要,需自规局批准同意)

3.绿化绿化竣工核实报告(必要,由中介机构出具)

4.绿化竣工图纸资料(必要)

5.授权委托书(非必要,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三、申请流程

1.登记

申请方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或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市-旌德县)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

若材料符合要求且满足受理条件,由相关工作人员受理并初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3.现场勘察

申请方与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勘察现场,并确定施工方案和线路、位置、范围。

若现场审核通过并经科室领导批准,将出示绿化审批(验收)意见表或办结通知书。若现场审核没通过即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4.协助审核

申请方根据申请事项类型及确需相关部门确认的,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若不符合有关部门规定即驳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5.办结

申请方在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签字盖章后的审批表和审批函,网上办理的需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下载办结通知书,完成最终审批。

四、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公布,2010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修改)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2017年12月20日印发)

五、受理机构:旌德县城管执法局

六、受理时间与地点

1、时间:(5月-9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0月-次年4月):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2、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政务新区江村大道圆形档案馆大楼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0563-86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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