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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12-00295 组配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2020年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0-12-30

2020年安徽省“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0 09:34 来源:安徽省民生工程网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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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的指导意见》(皖扶组〔2018〕18号)和省政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实施对象

具备条件的贫困村,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鼓励各地扩大到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带贫。结合本地特色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和完善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园区建设,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发展特色产业。产业园区要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要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每个任务园区年度为贫困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鼓励各地在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建设特色产业扶贫园区。

(二)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贫。推动贫困地区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培育引进力度,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建立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增强主体带贫意愿,把带贫作为主体享受扶贫政策的前置条件。对带贫成效好的主体要落实激励政策,在信贷支持、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结合实际给予奖补,引导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落实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信贷担保、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促进带贫主体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诚信档案,维护和巩固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主体带贫质量。

(三)支持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坚持逐户摸排,精准界定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杜绝以年龄、病残“一刀切”划杠。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对开展自种自养且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损失较大的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补标准,确保其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继续推行科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加大对自种自养贫困户技术指导培训力度。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边缘户”发展特色产业,扩大经营规模,拓宽增收渠道。

(四)支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各地要制定实施符合当地实际的特色农业产业政策性保险,针对灾害、滞销等风险隐患,科学设置险种、保额、保费,出台补贴政策,规范保险理赔,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包括价格保险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项目。1—3月,研究落实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筹措项目资金,开展项目申报、审批。

(二)组织实施。3—10月,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10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完成项目验收,资金拨付。

(三)定期调度。4月份起,按照省民生工程调度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启动调度制度,借助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系统开展定期调度。

(四)绩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方案,并于年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五、资金安排

各县(市、区)要加大“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资金投入,资金由各县(市、区)按规定从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中统筹安排。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扶贫、财政、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谋划,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地要发挥特色种养业扶贫专家组、产业发展指导员、基层农技员作用,加大产业发展指导服务力度,积极防范特色产业发展的自然风险、疫病风险、市场风险,切实保障贫困村、贫困户扶贫产业发展稳定持续、产业收益稳定持续。对实施的“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项目,要从产业选择、品种选择、市场销售、资源环境等方面充分论证评估,对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推进产销对接,加强品牌宣传,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三)加强项目监管。严格遵守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增强特色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规范开展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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