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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08:40 来源:旌德政府办 浏览:57681 次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现将《宣城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3月19日






宣城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立德树人、爱生敬业”为核心,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强化教师国家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适用范围

全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外教育以及教研电教等机构在职教师。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1. 强化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教师政治思想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增强“四个意识”,依法治教,廉洁从教,争做“四有”好教师的标杆。
  2. 加强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四个自信”,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注重通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师德,汲取文化精髓,传承中华师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


  1. 强化师德教育。在新学期开学或举办重大活动时,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教师宣誓活动,新入职教师应举行宣誓活动。把师德教育作为在职教师培训重要内容并进行考核,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必修师德专题,加强教师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经常性培训。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师德培训重要内容,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执教能力。
  2. 规范师德行为。广大教师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力,自觉践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展示“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示范榜样力量。


(三)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1. 发掘师德典型。重视发掘身边的“四有”好教师,用身边人鼓舞身边人。每年9月“师德师风宣传月”期间,因地制宜开展优秀教师、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表彰,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用先进典型来引导人、鼓舞人、教育人,树立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
  2.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心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加强教师的心理健康专业指导,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力。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突出学校管理中教师主体地位。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为教师放开手脚开展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 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治理


  1. 加强专项整治。教育部颁布的“十项准则”是教师行为指南,“六个严禁”是不能逾越的红线,要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专项整治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日常管理,将触碰师德红线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突出学校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市、县教体局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常态化监督、常态化治理。常态化坚持师德师风月报制度,对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3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2.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师德问题受理、报告与查处机制,做到投诉必查、查实必究。不断完善“社会、家长、学生、学校”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所有教师新学期开学时都要签订《教师遵守师德规范承诺书》,向社会和家长、学生公开作出师德承诺,接受监督。通过设立师德意见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


(五)强化师德考评结果运用


  1. 规范师德失范行为惩处。对违反师德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
  2. 强化结果运用。实行教师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对查实有负面清单行为的,学校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惩处。有“一票否决”行为的,在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考核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强化保障

1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局领导任副组长,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统筹谋划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强化直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师德师风包保责任制度。


12.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本区域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师德师风水平。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监管不力,出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