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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失业登记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1-03-01 08:25 来源:旌德县人社局 浏览:2638 次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68号)。

二、申请条件

(一)失业申报条件: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

(二)就业申报条件:

1.企业单位新招用的劳动者;2.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

3.灵活就业的劳动者;4.组织起来就业的劳动者。

三、申报材料

四、办理流程

(一)失业登记

1.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安徽省政务网”进入“失业登记”模块提出申请。

2. 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预审、审查、审批。

3. 后台处理完毕,通过线上平台或短信、电话通知结果。

(二)就业登记

1.对于企业新招用的劳动者,企业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录入,提交到企业所在地的乡镇人社服务窗口审核。

2.灵活就业劳动者,申请人通过“皖事通”APP、“安徽省政务网”进入“就业登记”模块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登录“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预审、审查、审批。

五、经办部门

旌德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3-8603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