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成越华庭7号楼1单元业主下挖车库和打通储藏室”的有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6月15日,成越华庭物业向县住建局房管部门反映成越华庭小区7号楼1单元有业主在下挖车库并打通储藏室。县住建局房管部门联系我局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成越华庭7号楼1单位104号车库,105、106号储藏室皆属叶某所有。叶某对车库和储藏室进行了改造,在两个储藏室分别开一扇门;并在车库、储藏室内下挖30公分。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当即,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房管部门意见,向当事人叶某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在7日内整改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
根据投诉人反映的情况,本周我局将会同住建局房管部门对该户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后续私建改建、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房管部门认定意见依法查处。
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局,联系人:洪凯13731929081
旌德县城管局
202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