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发布时间:2020-06-05 21:05责任单位:旌德县政府(办公室)浏览量:5199
问题类型:咨询信件来源:县长信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13条,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各级不可移动文物都是旌德县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公开各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选取其中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加以介绍,有助于游客全面的了解旌德的文化遗产,吸引游客前去实地探访,助力旌德全域旅游的发展。